作战 装备


作战 装备

武器系统

由若干相互关联的武器和技术装备组成并具有一定作战功能的有机整体。通常包括武器及其发射或投掷工具、观瞄装置和指挥、控制、通信等技术装备。如导弹武器系统、机载武器系统、舰载武器系统等。


专用装备

专用武器装备的简称。专供某一军种或兵种使用的武器装备。如海军专用装备、空军专用装备、战略导弹部队专用装备等。


通用装备

通用武器装备的简称。两个或两个以上军种或兵种均可使用的武器装备。包括军械、装甲车辆、工程装备、防化装备、通用车辆,以及情报、技术侦察、通信、电子对抗、机要、测绘、气象等装备。


总装备部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指导武器装备和国防科学技术发展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能是开展武器装备和国防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工作,为总装备部提出有关咨询和建议等。


总装备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的简称。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装备工作机关,全军装备工作的领导机关。在中央军委领导下,主管全军装备工作。19984月成立。下设司令部、政治部、综合计划部、军兵种装备部、陆军装备科研订购部、通用装备保障部、电子信息基础部、后勤部等部门。主要职能是根据中央军委关于武器装备建设的方针、政策,拟制武器装备建设的发展战略、规划计划、政策法规,并负责贯彻落实;组织全军武器装备科研、采购、管理、维修、战勤和各项保障工作;履行中央军事委员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武器装备

用于实施和保障军事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信息系统及其配套系统的统称。是军事装备的主体。通常分为战斗装备和保障装备。20世纪末,随着武器装备向信息化方向发展,有的认为电子信息装备已成为武器装备的基本类型之一。


单兵武器

单兵携带和使用的武器。如手枪、步枪、冲锋枪、手榴弹、掷弹筒、火箭筒、单兵反坦克导弹、肩射防空导弹、士兵系统等。


军事装备

用于军事目的的各类装备的统称。主要包括武器装备、后勤装备、训练装备、科研试验装备、文化装备等。主体部分是武器装备。军事装备是军队战斗力的物质基础,是决定战争胜负的重要因素。

武器装备管理制度

军队为实施对武器装备管理而制定的行为准则。包括武器装备的请领、补充、动用、封存、保管、操作、维修、转级、退役、报废和技术革新等制度。广义的武器装备管理制度,包括武器装备的发展决策、研制、生产、采购与使用全寿命期管理制度,如计划、组织、协调、监督与保障等各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