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史 国别 国际组织


战史 国别 国际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

地区性多边合作组织。其前身为上海五国安全机制。2001615日成立于上海。成员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其宗旨是:加强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鼓励成员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环保及其他领域进行合作,并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该组织奉行不结盟、不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以及对外开放的原则,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互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平等互利,通过协商解决所有问题,不谋求在毗邻地区的单方面军事优势;以“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作为成员国之间的相互关系准则。


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

简称“欧安组织”。维护欧洲地区安全,促进欧洲国家相互合作的国际机构。其前身为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199511日改用现名。总部设在维也纳。至2000年底,共有55个成员国,包括所有欧洲国家和美国、加拿大以及若干亚洲国家。下设机构主要包括:首脑会议21次,就重大问题做出决策;评估会议在首脑会议前举行,审查和讨论各项活动;部长理事会由成员国外长组成,每年至少聚会一次,安排下年度的活动;常设理事会每周1次,负责磋商和处理日常事务;高级理事会由成员国外交部政治代表组成,每年会晤数次,为部长理事会作准备;议会每年开会1次,会址设在哥本哈根。该组织设1名主席,由成员国外长轮流担任,任期1年,负责协调和监督各机构有关冲突预防、危机处理、恢复秩序等工作,设有秘书处、少数民族问题高级专员署、防止冲突中心、民主制度与人权办公室等。


华沙条约组织

简称“华约”。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建立的政治军事同盟。为对付美国等西方国家建立北大西洋条约组织,苏联和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民主德国、波兰、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7国,于1955514日在华沙签订《友好互助合作条约》。65日,条约生效,有效期20年。1974年和1985年两度延长有效期。条约主要内容是:缔约国致力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缔约国受到武装进攻时,其他缔约国应给予援助,包括使用武力;建立武装力量联合司令部和政治协商委员会等组织。条约生效时,华沙条约组织即告成立,总部设在莫斯科。联合司令部总司令由苏军将领担任。19688月苏联以华约名义武装入侵捷克斯洛伐克,9月阿尔巴尼亚退出华约。1989年夏秋,东欧政局剧变,华约组织发生动摇。次年10月,民主德国与联邦德国统一时即告退出。199171日,缔约国签署停止生效议定书,华约组织解体。


北大西洋条约组织

简称“北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为首的欧美国家建立的军事政治同盟。为抗衡苏联在东欧的军事存在,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意大利、葡萄牙、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丹麦、挪威、冰岛12国,于194944日在华盛顿签署《北大西洋条约》。824日,条约生效,没有规定有效期。其主要内容是:缔约国实行集体防御,任一缔约国受到攻击时,其他缔约国将采取必要行动包括使用武力。条约生效时,北约组织即告成立。总部曾设在伦敦和巴黎,1967年迁至布鲁塞尔。主要机构有部长理事会(亦称大西洋理事会)、军事委员会等。北约盟军总司令由美军将领担任。1952-1982年间,希腊、土耳其、联邦德国和西班牙4国先后加盟。苏联解体后,美国奉行北约东扩政策。波兰、捷克、匈牙利3国,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立陶宛、爱沙尼亚、拉脱维亚7国,先后于19994月和20043月加入,成员国增加到26个。


联合国军事观察团

联合国为执行维持和平任务而设立的专门机构。应联合国秘书长要求,由发生冲突的当事国认为公正的联合国会员国提供非武装军官组成,隶属于联合国军事参谋团。其主要任务是观察当事国在特定地区执行停火协议的情况,并向联合国军事参谋团报告。1948年第一次中东战争后,联合国向冲突地区首次派遣军事观察团。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

简称“联合国维和部队”。由联合国派往有关冲突地区执行维持和平任务的多国部队。由联合国会员国派出的武装部队组成,受联合国安理会及其附属机构联合国军事参谋团指挥。一旦有事,立即前往冲突地区监督停火,以防止敌对行动再次发生,同时执行运送难民、投送救援物资、修建路桥等任务。1956年,在中东地区首次建立。因头戴蓝色贝雷帽,俗称“蓝盔部队”。


联合国军事参谋团

亦称“联合国军事参谋委员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附属军事顾问机构。根据《联合国宪章》设立。由联合国5个常任理事国的总参谋长或其代表组成。主要任务是:根据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军事需要,就联合国部队的组成、统率、使用和行动计划,以及军备控制与裁军等问题,向安理会提出报告或建议。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简称“安理会”。联合国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事务的责任机构。由中、美、俄、英、法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由联合国大会选出的任期为2年的非常任理事国组成。每个理事国派一名代表常驻联合国总部。安理会主席由各理事国按月轮流担任。安理会主要职权是:采取行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调查可能导致国际摩擦的任何争端和局势;促请各会员国执行经济制裁,或采取其他措施以防止和制止侵略,或采取军事行动反对侵略者;为任命秘书长向大会提出建议,等等。常设下属机构有议事规则专家委员会和接纳新会员国委员会,其附属机构为联合国军事参谋团。


轴心国

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最终战败投降的德、日、意法西斯军事联盟。193610月,德国与意大利在柏林签订协定,结成"柏林一罗马轴心"11月,与日本在柏林签订《反共产国际协定》。193711月,意大利加入《反共产国际协定》。至此,德、日、意三国结成法西斯军事联盟,史称"柏林-罗马-东京轴心"。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德、日、意三国于19409月正式签订军事同盟条约。随着战争进程出现转折,意大利于194310月宣布退出轴心国并对德宣战。19455月和9月,德国和日本相继战败投降。


协约国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与同盟国相抗衡的英、法、俄军事联盟。1893年,法、俄为对抗德、奥、意"三国同盟",率先签约结成军事同盟。面对德国日益增长的威胁,英、法也于1904年达成"衷心协约"。俄国为摆脱在日俄战争中战败的阴影,于1907年与英国签订英俄协约。至此,英、法、俄"三国协约"形成。战争爆发后,中、日、意、美等25国分别加盟。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爆发后,俄国宣布退出。德国投降后,日、美、英、法等以协约国名义对苏维埃俄国发动3次武装干涉,遭失败。最终,因内部矛盾而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