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战 军制


作战 军制

军制

“军事制度”的简称。国家或政治集团组织、管理、维持、储备和发展军事力量的制度。主要包括:国防(军事)领导体制,武装力量体制,军队组织体制编制,军队的教育训练、政治工作、军事管理、后勤保障和装备保障等工作制度,以及后备力量建设、兵役、战争动员、国防经济和国防科研管理、国防教育、民防等制度。军制是国家或政治集团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建军和作战的特点规律与政策措施的集中体现。一般由国家或政治集团及其军队制定,以法律、法令、条令、条例、规则、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予以规定和颁行。军制的制定和发展,受社会政治制度、经济条件、科技水平和战争局势、战略方针、军事装备、军事理论、战争实践以及民族文化、历史传统、地理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其基本功能在于从组织制度、运行机制和法制上,保障国家或政治集团掌握和发展军事实力与潜力。军制一词,首见于中国战国时期。《荀子•议兵》“请问王者之军制”;《吕氏春秋•节丧》:“引绋者左右万人以行之,以军制立之,然后可。”以后历代使用此词,含义均属军事方面的制度。


略表

亦称“略章”。代替勋章、奖章的简明标志。通常佩戴在军衣左胸部位。军人在不佩戴勋章、奖章时,可佩戴略表。


军徽

象征军队的标志。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为镶有金黄色边的五角红星,中嵌金黄色“八一”两字,简称“八一军徽”。红星象征中国人民获得解放;“八一”表示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诞生。1997年10月,中央军委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重新附录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图样,并对军徽的使用作了明确规定。


检阅

高级首长在军队或群众队伍的面前举行检查视察的仪式。如检阅仪仗队。


军队

国家或政治集团为准备和实施战争而建立的正规武装组织。主要指国家军队。是国家政权的主要成分,是国家武装力量的主体,是夺取和巩固政权、对外实施或抵抗侵略的主要暴力工具。国家或政治集团的性质,决定其军队的属性和使命。军队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发展而发展。现代军队一般分为若干军种,编有领导指挥机关、作战部队、后勤保障和装备保障系统、院校和科研机构等,由军官、士兵和文职人员组成。通常采取统一的组织编制,编配制式的装备,穿着统一的服装,使用专用的标志和符号,实行军衔等级制度,实施专门的教育训练,执行严格的规章制度,保持一定的作战能力和战备水平。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使命是:为中国共产党巩固执政地位提供重要的力量保证,为维护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为维护国家利益提供有力的战略支撑,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武装力量体制

国家或政治集团关于武装力量的组织结构、职能区分和相互关系等制度。其基本功能是保证各种武装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并形成整体力量,有效地履行职能。各国武装力量体制不尽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相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


列兵

部分国家军队兵军衔的最低一级。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役制士兵军衔的最低一级,授予服现役第1年的义务兵役制士兵。


上等兵

部分国家军队兵军衔的最髙一级。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役制士兵军衔的一级。服现役第2年的列兵晋升为上等兵。


下士

军士军衔的最低一级。有的国家军队下士又分为若干级。


中士

军士军衔的一级。有的国家军队分设一级、二级中士,或称中士长和中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