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 不限


海军 不限

海权论

亦称“海上实力论”或“海军制胜论”。主张建立海权、控制海洋是胜利和强国之本的战略理论。主张建立并运用优势的海上实力以控制海洋,进而实现国家经济、政治和军事目的。海权论是在漫长的历史实践中形成的。公元前古希腊和古罗马统治时代即萌发过建立强大海上力量控制海洋的思想。到近代,这种思想开始形成理论。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海军少将马汉(Alfred Thayer Mahan1840-1914)和英国海军中将科洛姆(Philip Howard Colomb1831-1899)提出了海权论的基本观点。主张以贸易立国的国家必须控制海洋,夺取并保持制海权,是推动国家以至历史发展的决定因素。只有控制了海洋才能控制世界财富,进而控制整个世界;夺取制海权主要依靠占优势的海军,舰队是海上力量的主体,夺取制海权的基本方法,是海上舰队决战和海上封锁;夺取制海权是海上战争的基本规律和胜利的必要条件。


旗舰

即“指挥舰”。一些国家的海军舰队司令、编队司令所在的军舰。为便于识别,在桅杆上挂有该级司令旗,夜间加挂司令灯,因而得名。


舰艇

亦称“军舰”。俗称“兵舰”。配有一定数量的人员、武器或专用装备,主要在海洋进行作战或勤务保障的海军船只。广义上也包括其他军兵种在沿海或江河活动的军用船只。海军的主要装备。用于海上机动作战,进行战略核突击,保护己方或破坏敌方的海上交通线,实施海上封锁或反封锁,参加登陆或抗登陆作战,遂行海上补给、运输、修理、侦察、测量、调查、训练、试验、工程、援救和医疗等保障勤务。按所担负的不同使命,通常分为战斗舰艇、登陆作战舰艇和勤务舰船3类。按舰艇所担负的基本任务、吨位、结构和武器装备的不同,又区分为不同的舰种、舰级和舰型。舰艇是国家领土的一部分,遵守本国法律和本国签字承认的有关国际法。应邀出国访问,在被访国领海和内水中航行或停泊时,享有该国司法管辖的豁免权。

054A型 052D型(旅洋III级) 


海军飞机

装备于海军,主要在海洋上空进行战斗和保障活动的飞机。按起降基地,分为岸基飞机、舰载机和水上飞机;按作战任务,分为海军轰炸机、歼击轰炸机(战斗攻击机)、歼击机(战斗机)、强击机(攻击机)、反潜机、反潜巡逻机、侦察机、预警机、电子对抗飞机、空中加油机、运输机和教练机等。主要用于夺取海洋战区制空权,反舰、反潜、空战、布雷、两栖作战支援、袭击敌基地港口、侦察巡逻、预警,以及勤务保障等。1910年,美国海军首先装备水上飞机。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开始区分机种。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海军机种逐渐完善,舰载机迅速发展并成为海军航空兵的重要装备。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航空兵于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装备飞机。


指挥舰

亦称“旗舰”。用于海上作战指挥的舰艇。分舰队指挥舰和两栖指挥舰。有专门建造的,也有用其他舰只改装的或指派由战术技术性能优良,观察、通信设备比较完善的舰艇用作指挥舰。舰艇编队遂行任务时,编队指挥员位于指挥舰。指挥舰通常配置在便于掌握情况,能有效地组织防御和有利于稳定指挥的位置。


航空母舰

简称“航母”。以舰载机为主要武器,并作为其海上活动基地的大型水面战斗舰艇。主要用于攻击敌舰船,袭击海岸设施及陆上目标,夺取作战海区的制空权和制海权,支援登陆和抗登陆作战等。通常与巡洋舰、驱逐舰等护航兵力组成航空母舰编队行动,执行多种作战任务。按排水量,分为大型(6万吨以上)、中型(3—6万吨)、小型(3万吨以下)航空母舰;按战斗使命,分为攻击、反潜、多用途航空母舰;按动力装置,分为核动力、常规动力航空母舰等。满载排水量2-9万余吨,最大航速30-35节。续航力常规动力航空母舰0.8—1.4万海里,核动力航空母舰达40—100万海里。可携载舰载机30-90架,弹药数千吨。装有舰舰、舰潜、舰空导弹和水中武器、舰炮等。飞机甲板上设有舰载机升降机、起飞弹射器和降落拦阻装置等。甲板下设有大型机库和油料、弹药舱室。设有完善的通信、导航、指挥控制系统和保障战斗、工作人员生活的各种舱室。航空母舰攻击威力大,机动性好,适航性强,是海上舰艇编队的主要突击力量。

辽宁舰/瓦良格/Varyag “企业”级 


舷角

舰首线与物标方位线之间的水平夹角。用符号“Q”表示。以舰首线为基准0°向左舷或向右舷180°,分别称为左舷角或右舷角。主要用于指示目标,舰艇机动绘算,占领阵位。以保证舰艇安全航行和使用武器攻击目标等。


近海防御战略

在本国近岸海域或近海抗击外来入侵的海军战略。通常是奉行和平外交政策或海上实力较弱,处于防御地位的国家实行的海军战略。主要目标是保卫和维护国家领海主权和海洋权益,保护海上交通线,维护近海和本地区的海洋和平环境。主要特点是作战空间在近海,依托岛岸进行战场准备,建立符合现代作战要求、有相应纵深的防御体系与设施,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掌握足够的机动作战兵力寻机歼敌,逐步改变力量对比,适时转入战略反攻和进攻。


远洋进攻战略

远离本国海域向对方主动进攻的海军战略。通常是拥有强大的海军实力,并企图进行海外扩张的国家或国家集团实行的海军战略。历史上奉行远洋进攻战略的国家所追求的主要目标是:争夺世界海洋霸权,掠夺殖民地和海外基地,攫取更多的海洋资源,炫耀武力或实行武力威慑等。在现代,随着武器装备发展,实行远洋进攻战略的空间已扩大到全球各大洋水域。


水雷

布设于水中,当舰船与其碰撞或进入其非触发引信作用范围,自动或由人工控制而起爆的水中武器。由雷体、主装药、引信、起爆装置、辅助仪表、布雷附件和定深装置等构成。主要用于毁伤敌舰船或阻碍其行动,也可破坏桥梁和水工建筑等。通常由水面舰艇、潜艇和飞机布放。可布成攻势水雷障碍和防御水雷障碍。具有隐蔽性好、威胁时间长、布设简便、扫除困难、用途广泛等特点。按在水中状态,分为锚雷、沉底雷和漂雷;按装药量,分为大型水雷、中型水雷和小型水雷;按引信类型,分为触发水雷、非触发水雷和控制水雷;按布雷平台,分为舰布水雷、潜布水雷、空投水雷和通用水雷等。此外,还有火箭上浮水雷、自导水雷、自航水雷等特殊性能的水雷。水雷全长1-4.6米,直径270-1200毫米,总重125—1700千克,装药量20—1200千克。布雷水深,沉底雷从数米至300米;锚雷从数米至1800米;自动上浮水雷2000米;漂雷为数米。战斗有效期从12小时到48个月。

沉-1型水雷 沉-4型水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