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 武器弹药


海军 武器弹药

水雷

布设于水中,当舰船与其碰撞或进入其非触发引信作用范围,自动或由人工控制而起爆的水中武器。由雷体、主装药、引信、起爆装置、辅助仪表、布雷附件和定深装置等构成。主要用于毁伤敌舰船或阻碍其行动,也可破坏桥梁和水工建筑等。通常由水面舰艇、潜艇和飞机布放。可布成攻势水雷障碍和防御水雷障碍。具有隐蔽性好、威胁时间长、布设简便、扫除困难、用途广泛等特点。按在水中状态,分为锚雷、沉底雷和漂雷;按装药量,分为大型水雷、中型水雷和小型水雷;按引信类型,分为触发水雷、非触发水雷和控制水雷;按布雷平台,分为舰布水雷、潜布水雷、空投水雷和通用水雷等。此外,还有火箭上浮水雷、自导水雷、自航水雷等特殊性能的水雷。水雷全长1-4.6米,直径270-1200毫米,总重125—1700千克,装药量20—1200千克。布雷水深,沉底雷从数米至300米;锚雷从数米至1800米;自动上浮水雷2000米;漂雷为数米。战斗有效期从12小时到48个月。

沉-1型水雷 沉-4型水雷 


自导式深水炸弹

简称“自导式深弹”。能自动发现、锁定、跟踪和攻击目标的深水炸弹。主要用于攻击潜艇。按携带方式,分为空投自导式深水炸弹和舰射自导式深水炸弹;按水下动力方式,分为有动力自导式深水炸弹和无动力自导式深水炸弹。主要由战斗部、主动声目标探测引信、控制机构和降落伞等构成。总重量11—100千克,弹径123—250毫米,弹长0.9—2.5米。自导作用距离100—600米,攻击范围在1000米以内。采用聚能装药,药重2.5-20千克。


火箭式深水炸弹

用火箭发动机推进的深水炸弹。其射程可达数百米至数千米,装药重量20多千克。按发动机类型,分为液体火箭式和固体火箭式;按稳定原理,分为尾翼式和尾旋式等。由弹头和弹尾组成。弹头为卵形密封金属壳体,内装炸药和引信;弹尾装有火箭发动机和稳定器。火箭式深水炸弹发射时后坐力小,可多发齐射,弹着点密度大,命中概率较髙。


深水炸弹

简称“深弹”。由水面舰艇、海军飞机或直升机投射,在水中一定深度爆炸的水中武器。主要用于攻击潜艇,也可用于攻击水面目标,开辟雷区通道等。按携带方式,分为航空深水炸弹和舰(艇)用深水炸弹;按装药性质,分为常规深水炸弹和核深水炸弹;按使用方式,分为投放式深水炸弹、发射式深水炸弹和火箭式深水炸弹等。通常由弹头和弹尾构成。弹头内装炸药和引信。弹尾,包括发射部分、稳定器和降落伞等。现代深水炸弹一般总重量70—260千克,常规装药量26—200千克,弹径204—445毫米,弹长0.7—2.2米,破坏半径8—14米;核装药破坏半径800米左右。极限下潜速度2.5—17米/秒,射程由数百米至1万米,可在0—550米水深内使用。深水炸弹始于1915年用于对潜作战。


扫雷武器

舰艇免于触雷和扫除水雷的反水雷武器。包括反水雷自卫具和扫雷具。反水雷自卫具,亦称舰艇反锚雷自卫具。分链式自卫具和破雷自卫具。通常由战斗舰艇使用,装在舰首,在强渡雷区时用以排开锚雷或割断锚雷雷索,使其雷体上浮予以消灭。扫雷具,按工作原理,分为接触扫雷具和非接触扫雷具。由反水雷舰艇、扫雷直升机拖带和使用,用于大面积清除水域中的水雷。


火箭上浮水雷

简称“上浮水雷”。布设在水底,利用通过舰船的物理场作用,火箭发动机自动点火,使雷体上浮进行攻击目标的特种水雷。通常为深水短索锚雷。由雷体、雷锚、近炸引信、非触发分离器和固体火箭发动机构成。布雷深度100—1000米,装药量100—150千克。


鱼水雷

即“自导水雷”。


自动跟踪水雷

即“自导水雷”。


自导水雷

亦称“自动跟踪水雷”或“鱼水雷”。能自动搜索、跟踪、攻击目标的特种水雷。主要用于反潜。是自导鱼雷和锚雷的结合体。兼有水雷的长期威胁作用和鱼雷的主动攻击能力。由水面舰船、潜艇或飞机布放。当目标进入其引信作用范围时,鱼雷从壳体内射出,自动攻击目标。


水压水雷

装有水压引信,利用舰船通过时水压场的变化而引爆的非触发水雷。通常为沉底雷。由壳体、装药、水压引信、电源和仪表等构成。水压引信,采用压电传感器或半导体应变片式压力传感器。一般不单独使用,多与声引信、磁引信联合使用,构成声磁水压水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