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职干部


文职干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编制定额内不授予军衔的干部。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暂行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建立文职干部制度。文职干部按照工作性质分为专业技术文职干部和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主要从事军队中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医疗卫生、教学、新闻、出版、图书、档案、文化艺术、体育等单位的专业技术工作,以及机关、院校、医院等单位的行政事务、服务保障等工作。文职干部的待遇基本与现役军官相同。文职干部着制式服装,佩戴帽徽、肩章、军种符号、领花。根据工作需要,文职干部可以改任军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