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 军种


陆军 军种

队属炮兵

集团军(或军)以下各级合成军队建制内的炮兵。按隶属关系分为集团军域军)属炮兵、师属炮兵、旅属炮兵、团属炮兵和营属炮兵。基本任务是以火力直接支援合成军队作战。团以下的炮兵分队通常随伴步兵行动。


预备炮兵

隶属于统帅部或军区、方面军建制的炮兵。编有独立的炮兵师、旅、团。主要装备大口径火炮、火箭炮和地地战役战术导弹。是军区和方面军以上指挥员掌握的炮兵机动力量。用以加强在战役战斗主要方向上行动的合成军队兵团,或以火力支援其作战。有些欧洲国家19世纪开始编预备炮兵。在两次世界大战间出现了预备炮兵军、预备炮兵师、预备炮兵旅、预备炮兵团。中国人民解放军于1931年5月成立直属中央军委的炮兵团,1948年8月东北人民解放军组建炮兵纵队,1949年1月组建预备炮兵师。20世纪50年代,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炮兵发展到数十个师。


炮兵

以火炮、火箭炮、地地战役战术导弹和反坦克导弹为基本装备,主要遂行地面火力突击任务的兵种。美、法、日、韩等国称“野战炮兵”。有的国家曾称“火箭兵炮兵”。曾包括地面炮兵和高射炮兵。髙射炮兵和地空导弹兵合称防空兵后,炮兵则专指装备地面火炮和地地战役战术导弹、反坦克导弹的部队。设有领导指挥机关,编有部队、院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是陆军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火力突击的骨干力量。具有强大的火力和较高的机动能力。主要用于支援步兵、装甲兵的战斗行动,可与其他军种、兵种协同作战,也可独立遂行火力战任务。按作战任务,分为压制炮兵、反坦克炮兵和地地战役战术导弹部队;按隶属关系,分为预备炮兵和队属炮兵。中国元代军队中编有“炮手军”。明代军队于15世纪初创建了以火枪、火炮为主要装备的“神机营”。清代军队在八旗兵、绿营兵中编有炮兵。法国于1671年建立了炮兵团。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诞生于1927年8月1日的南昌起义。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工农红军中编有数个炮兵团。抗日战争时期组建了八路军总部炮兵团,创办了延安炮兵学校。解放战争时期,炮兵发展成为陆军的一个重要兵种,野战军编有特种兵纵队(或炮兵纵队)、特种兵司令部(或炮兵司令部),组建过5个炮兵旅和6个炮兵师。1950年8月1日,建立了军委炮兵司令部。此后,相继建立了各级炮兵领导机构,组建了十几所炮兵院校,确立了预备炮兵和队属炮兵的体制。炮兵已成为拥有现代化装备,能遂行各种火力突击任务的兵种。


陆军航空兵

陆军编成内的以直升机为基本装备的主要遂行以航空火力支援地面作战和机降作战的兵种。是合成军队实施立体、机动作战和夺取低空、超低空制空权的重要力量。一般设有领导指挥机关,编有部队、院校、科研机构。通常有攻击直升机、运输直升机部队等,按旅、团、大队、中队的序列编成。具有较强的空中攻击能力、空中机动能力和空中保障能力,对机场依赖程度小,野战生存能力强。可与其他军兵种协同作战,也可独立遂行战斗任务。

1936年,德国的福克博士研制成功世界上第一架实用直升机FA-61后,美、英、法等国家开始在陆军中组建直升机部队。1942年6月6日,美陆军部批准成立了隶属于野战炮兵的航空兵。1950年美陆军航空兵首次在朝鲜战争中用于实战。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初,美在越南战争中大规模使用直升机。1983年4月,美军正式将陆军航空兵定为陆军中的-个独立兵种,并在军师两级配属陆军航空兵部队。1988年5月,苏联军队将陆军航空兵确定为陆军的一个兵种。1986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组建陆军航空兵。


忠诚卫士

(1)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武警官兵授予的荣誉称号。(2)中共中央、中央军事委员会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官兵的政治要求。1998年2月起,武警部队确定每年评选一次“中国武警十大忠诚卫士”,以此激励广大官兵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1999年7月16日,江泽民为武警部队开展“争做党和人民忠诚卫士”活动题词;“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2004年10月17日,武警部队总部颁发《忠诚卫士守则》,从爱党卫国、爱警习武、护法遵纪、忠于职守、坚贞气节、维护团结等六个方面作了规范。


武警边防部队

武警部队中担负边防口岸检查、边境武装巡逻和治安管理等任务的部队。1983年列入武警部队编制序列。由各级公安部门领导。公安部设边防局,为武警边防部队的领导机关。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武警边防总队。


武警交通部队

武警部队中主要担负国家重大交通工程建设和边远、艰苦地区国(边)防公路维护保通任务的部队。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基本建设工程兵交通部队。1985年列入武警部队编制序列并改现名。1999年转隶武警总部统一领导管理,国家交通部负责任务分配、业务指导。设有武警交通部队指挥部,下辖若干总队。


武警水电部队

武警部队中主要担负国家重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任务的部队。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建工程兵水电部队。1985年列入武警部队编制序列并改现名,受公安部和水利部双重领导。1999年转隶武警总部统一领导管理,水利部和国家电力公司负责任务分配、业务指导。设有武警水电部队指挥部,下辖若干总队。


武警森林部队

武警部队中主要担负森林防火灭火,保卫国家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任务的部队。前身为武装护林队、森林警察。1978年实行义务兵役制。1988年列入武警部队编制序列并改现名,由林业部和公安部双重领导。1999年转隶武警总部和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双重领导。设有武警森林部队指挥部,下辖若干总队。


武警黄金部队

武警部队中主要担负黄金地质普查、勘探和重点黄金矿山、产区的警戒及边远、艰苦地区黄金生产等任务的部队。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基本建设工程兵黄金地质部队。1985年列入武警部队编制序列并改现名,受公安部和冶金部双重领导。1999年转隶武警总部和国家黄金主管部门双重领导。设有武警黄金部队指挥部,下辖若干总队。